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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墓"www.gongmu.com.cn"由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开发主办,上海社区服务网提供运行平台,由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中经互联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为广大民众提供在本网站上建立祭奠已故亲人的纪念网页,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网上祭扫亲人的功能。
为了促进殡葬改革,提倡不保留骨灰的安置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发"网上公墓"的无限空间,积极开创网上纪念公墓建设,珍惜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多留下一片青山绿地。希望我们携手共同建设"网上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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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多个人用户申请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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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网上公墓网站建立个人纪念网页,全部实行用户申请注册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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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联系:
本网站采用指定单位或由指定委托单位,受理办理网上公墓个人用户注册申请手续,查询电话:62265027、62524801
上海地区的个人用户直接到下列地址办理,其他地区的个人用户可以来电来函联系办理手续。
(1) 上海飞思海葬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镇宁路405弄8号101-102室。 邮编:200050
(2)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文定路80弄1号504室。 邮编: 2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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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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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关证明:
(1) 办理申请注册手续需填写"网上公墓服务申请表"。
(2) 签订网上公墓用户协议书。
(3) 如需要在"海葬纪念园"办理纪念网页,应提供参加本市或者其他 省市组织的历次骨灰撒海活动有关单证的复印件。
(4)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申请人与网上纪念人的关系证明或能反映申请人与网上纪念人相 互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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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个人用户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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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户办理申请注册后,应由申请人确认一个网上"用户名"(中、英文均可)和一个在网上公墓供输入内容操作的"用户密码",并遵守网站操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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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提供个人资料
(1)、文字资料:由申请人提供网上纪念人生平简介等可供公开上网 的文字内容,文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
(2)、图片资料:可以是各种照片、图片(尺寸不大于10英寸的规格 )、数码图像文件,数量不超过9张,其中至少有一张可供制作人像照的资料。
(3)、其他多媒体声像资料,根据委托制作网页的特殊要求与网站协 商,按要求提供。
(4)、申请人提供的图片、音像资料在网页制作完成后应如数归还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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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申请建立网上公墓纪念网页的收费
(1) 免费为用户办理网上公墓申请注册手续。
(2) 网上公墓纪念网页制作费一次性收取220元,为用户制作2张纪念 网页,为用户提供在网上海葬纪念园运行的数据库支持。如用户要求增加纪念网页制作数量,每增加一张网页一次性加收200元制作费。
(3) 网上纪念网页资料的维护和运行空间资源占用,用户应支付少量 的运行维护费。
(4) 用户要求开发多媒体声像资料的网页功能,制作费用视具体要求和所占网站资源的空间大小,另行议定网页制作费和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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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公墓单位申请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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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地公墓单位申请注册链网,开发网站制作网页设计所需的实用功能,可以与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业务部联系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21-64273747
646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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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墓单位申请注册,应提供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建立本单位的有关合法证件、文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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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墓单位与网上公墓网站签订相关的开发和运行维护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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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关于维护网站正常运行和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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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户应遵守与网站签订的注册用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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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得在网上散布损害他人名誉、利益或者涉及他人但没有得到认可的各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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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得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歪曲事实的、以及其他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资料和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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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得在网上从事针对破坏网站正常运行的任何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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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得在网上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宣传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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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和后果的,由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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